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6NCZ(WZ)000579
项目编号: 睿信(采)2026-005
项目名称: 吴忠市红寺堡区进一步加强困境儿童关爱服务暨彩“红”提升行动项目
预算金额(元): 342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3420000.00元
采购需求:
|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
| 吴忠市红寺堡区进一步加强困境儿童关爱服务暨彩“红”提升行动项目一标段 | 吴忠市红寺堡区进一步加强困境儿童关爱服务暨彩“红”提升行动项目一标段 | 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服务 | 1 | 强化未保中心功能、未保中心宣传引领、未保中心模式探索、未保队伍能力提升、重点个案跟进服务、开展特色品牌活动、完成数字平台展示。(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1690000.00 | |
| 吴忠市红寺堡区进一步加强困境儿童关爱服务暨彩“红”提升行动项目二标段 | 吴忠市红寺堡区进一步加强困境儿童关爱服务暨彩“红”提升行动项目二标段 | 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服务 | 1 | 升级基层服务阵地、党建引领未保服务、分级干预跟进服务、特色主题活动。(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1250000.00 | |
| 吴忠市红寺堡区进一步加强困境儿童关爱服务暨彩“红”提升行动项目三标段 | 吴忠市红寺堡区进一步加强困境儿童关爱服务暨彩“红”提升行动项目三标段 | 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服务 | 1 | 孤独症排查及基线评估、入户康复、家长喘息服务、宣传及社会融合活动。(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300000.00 | |
| 吴忠市红寺堡区进一步加强困境儿童关爱服务暨彩“红”提升行动项目四标段 | 吴忠市红寺堡区进一步加强困境儿童关爱服务暨彩“红”提升行动项目四标段 | 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服务 | 1 | 吴忠市红寺堡区进一步加强困境儿童关爱服务暨彩“红”提升行动工作督导、项目评估工作。(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180000.00 | |
| 数量合计: | 4 | 预算合计: | 3420000.00 | |||
合同履行期限:10个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①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投标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宁财(采)发〔2025〕427号)文件要求,对符合规定的给与20%的价格评审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②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注:1.以上资料原件的扫描件均须放入投标文件的相应位置,未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资料或模糊不清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2.依据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及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推行政府采购“承诺信用制”工作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196号)文件要求,投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按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招标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开标评审前对参与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是否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将打印纸质版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留档保存,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间为评审活动开始之前。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04-24 18:55:27 至 2026-05-06 23:59: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05-18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在本公告“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系统,通过CA锁进行网上登记,登记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若供应商未按照上述程序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导致无法参与后续投标程序的,后果自行承担。2.电子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8600271按1键咨询。供应商如出现疑问,请加供应商QQ交流群:331010760进行咨询。3.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开标时无需到开标现场,通过网上在线参与开标,完成远程投标文件解密,无需在线签到。解密要求:①供应商使用CA锁进行远程解密,解密的CA锁与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时的CA锁须为同一个CA锁,否则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②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解密时间40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参与后续投标流程。由于系统按标段进行公布投标人后才可进行解密,未公布投标人的需在线等待公布投标人后进行解密。4.请各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吴忠市红寺堡区红寺堡镇燕然北路综合办公楼
联系方式: 173950608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 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街道国贸新天地4号楼8层8010室
联系方式: 18152506461、0951-3026588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杨波
电话: 17395060895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罗绍伏、王明明、陈连旭、张波
电话: 18152506461、0951-3026588
采购文件:
代理机构 :
发布日期: 2026-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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