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县公安局交管大队警用车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阜新县公安局交管大队警用车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撰写单位: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6-04-23
  

项目概况

阜新县公安局交管大队警用车辆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5月15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921-00028
项目名称:阜新县公安局交管大队警用车辆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798000
最高限价(元):798000
采购需求:查看

5座SUV车参数要求,数量:5台。

自动挡参数:

车型定位:5门5座紧凑型SUV,驱动前置前驱

车身尺寸:≥4700×1800×1700mm,轴距≥2750mm

油箱容积≥50L,后备厢容积≥760L

发动机:直喷,排量≥1490mL,满足国VI排放标准

动力参数:最大马力≥170Ps,最大功率≥120kW,峰值扭矩≥280N·m

变速箱:自动

燃油类型:汽油

性能油耗:油耗≤8L/100km

车轮:≥215/55 R18

车身稳定控制:具备

主副驾驶气囊/侧气囊:具备

定速巡航:具备

轮圈材质:铝合金

钥匙类型:遥控钥匙

仪表屏幕尺寸:≥3.5

第一排、第二排电动车窗:具备

外后视镜:电动调节

★车辆颜色:白色

1、制动:前盘式+后盘式

2、转向:电动助力转向

3、自动驻车:具备

4、上坡辅助:具备

5、后驻车雷达:具备

6、倒车影像:具备

7、胎压监测:具备

8、方向盘调节:手动上下+前后调节

9、行车电脑显示屏:具备

10、内后视镜:防眩目

7座运兵车基数要求,数量:5台

外观配置

尺寸:长≥4900mm、宽≥1800mm、高≥1700mm,轴距≥2900mm。

车轮:采用≥215/55 R17的铝合金轮圈,搭配补胎剂。

灯光:配备LED远近光灯、LED转向辅助灯、LED后尾灯、LED高位刹车灯、后雾灯,支持前大灯延时关闭。

车窗:全车车窗一键升降带防夹功能,后排侧隐私玻璃。

车门:5门7座布局,后侧门为手动侧滑门。

内饰配置

仪表盘:≥3.5英寸液晶仪表。

座椅配置

材质:舒适皮革座椅。

安全配置

气囊:主/副驾驶座安全气囊、前排侧气囊。

底盘:前独立悬架/后独立悬架,前置前驱,电动助力转向,前盘式/后盘式制动器,电子驻车。

动力:≥1.5T涡轮增压发动机,最大马力≥170Ps,最大净功率≥120kW,最大扭矩≥290N·m,匹配自动变速箱,油箱容积≥50L,综合油耗≤7.5L/100km。

燃油类型:汽油

舒适便利配置

空调:电子空调,后排独立空调,第二、三排有空调出风口。

★车辆颜色:白色

1、中控屏:≥12英寸触控液晶屏,支持蓝牙/车载电话、原厂互联/映射。

2、方向盘:超纤皮包覆多功能方向盘,支持手动上下+前后调节。

3、车内灯光:第二排、第三排有LED阅读灯,配备车内环境氛围灯。

4、充电接口:前排有≥2个USB/Type-C接口,后排有≥1个,前排支持手机无线充电。

5、调节方式:主驾驶座≥6向电动调节,副驾驶座≥4向手动调节,第二排独立座椅可≥4向手调,第三排座椅靠背角度可调。

6、其他:座椅布局为2-2-3,前/后中央扶手、后排杯架均有配备。

7、电子系统:电子车身稳定系统、坡道辅助功能、自动驻车、胎压显示、360°高清全景影像、透明底盘。

8、其他:后驻车雷达、车速感应自动落锁、主副驾驶座安全带未系提醒、电子防盗系统。

底盘与动力配置

9、主副驾驶座椅背部带折叠小桌板

10、其他:无钥匙进入,一键启动,定速巡航,驾驶模式有手动/经济/标准/运动可选。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7日内交车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4月24日08时30分至2026年05月07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5月15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阜新县财政局后院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903-9632),投标人须自行办理好CA锁,CA办理成功的投标人需在网上进行投标报名,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903-9632,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该部分问题。投标人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3、投标人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如:U盘(按要求密封)、移动硬盘(按要求密封))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人如未按要求提供备份文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 4、开标时,投标人报价解密严格按照最新的电子招投标要求的程序执行,授权人代表需携带电脑(安装相关插件)及数字认证证书在开标现场进行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30分钟内),投标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成功,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  址: 民族街25号
联系方式:041888225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阜新蒙古族自治县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阜新镇北环路107号
联系方式:0418-8822906
邮箱地址:13841846641@163.com
开户行:阜新蒙古族自治县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账户名称:工行阜蒙县支行
账号:07100007090000742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伟
电  话:15804189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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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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