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 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改扩建三期工程市政排水工程 (项目编号:FZK2026-3-095)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 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改扩建三期工程市政排水工程 (项目编号:FZK2026-3-095)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 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改扩建三期工程市政排水工程 (项目编号:FZK2026-3-095)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6年04月24日    发布来源: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


项目概况

      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改扩建三期工程市政排水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2号408室)或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5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ZK2026-3-095
项目名称: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改扩建三期工程市政排水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22.0391万元
最高限价:322.0391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322.0391 322.0391 工程排水施工 具体详见建设单位所发图纸、工程量清单及项目需求中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0天内完工(特殊情况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5%的扣除。(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四)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六)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证件在有效期内。(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B.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30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C.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注:A、B、C三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A.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B.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4)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二)供应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三)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四)项目部人员要求:①正项目经理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供应商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②技术负责人1名,需具备工程技术类中级职称,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为本单位职工;供应商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③以上所有人员须提供近三个月内的社保证明(2025年1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④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需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4月24日 2026年05月06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2号408室)或网上
方式:1、现场获取磋商文件,请携带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授权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至天津市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408室以现金形式支付磋商文件费用获取文件。 2、非现场获取磋商文件,具体要求如下: 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授权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汇款单截图(如文件费缴纳形式为电汇时提供)、开票信息WORD版(请注明专票或普票,如未注明或专票开票信息提供不全,按普票处理);项目信息WORD版(其中包含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税号、开户行、账号、供应商联系人及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以邮件形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zhangdian@sribs.com,邮件主题为:FZK2026-3-095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资料。 公对公汇款账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天津市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东楼支行 帐号:0302060209039096091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5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2号第四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5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2号第四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标前答疑会。(二)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向天津市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或采购人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天津市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三)采购人质疑受理:1. 联系部门:三期办公室2. 联系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平江道23号3. 联 系 人:高老师4. 联系方式:022-88328592(四)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将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1)磋商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磋商报价平均值50%的,即磋商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磋商报价平均值×50%;(2)磋商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磋商报价50%的,即磋商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磋商报价×50%;(3)磋商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磋商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4)评标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5.0%的价格扣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平江道23号
  联系方式:022-883285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2号
  联系方式:022-282208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典、管浩丞
  电 话:022-28220820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天津市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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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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