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地区民丰县图书馆提升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和田地区民丰县图书馆提升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5月08日 12: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XH-JZXCS-2026-010 

    项目名称:和田地区民丰县图书馆提升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2282726.51  

    最高限价(元):2282726.51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和田地区民丰县图书馆提升改造项目 

   数量:5     

   预算金额(元):2282726.51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对既有民丰县图书馆建筑本体外立面及内部设施进行修缮; 对临时展厅阅览室等功能空间进行升级重构;对电子阅览等功能进行智慧系统集 成;对展览厅阅览室等配套设备更新及文化氛围营造四大板块。具体内容包括外墙翻新1300㎡,更换建筑外窗530㎡ ,内墙面翻新5400㎡ ,楼地面铺装1200㎡ ,屋面670㎡防水修复,暖气系统修复,消防系统更新修复等内容。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应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授权书需附法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
面)
(3)提供2024或2025年度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备案赋码的财务审计报告(2026年1月份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提供财务报表(含科目余额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
(4)投标人需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近半年(2025年10月至2026年3月)完税证明(如当月无需缴税需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无欠税证明),新成立时间少于六个月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无欠税证明,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注:以完税证明税款所属日期为准,代缴税的完税证明不作为税务缴费凭证(如社保缴税等);
(5)提供近三个月(2026年1月至2026年3月)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社保缴费凭证),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新成立时间少于三个月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
(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设备清单、人员资质);
(7)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非外资控股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书面声明);
(9)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被行政主管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或被限制投标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对因违反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和执业行为规范,拖欠农民工工资、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等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形成的不良行为记录在公示期内的将否决其投标!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企业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B类)考核合格证书,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4月21日2026年04月28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5月08日 12: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6年05月08日 12:0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781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 成 CA 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 CA 登录客户端进行 响应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 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ccgp-bingtuan.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 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 95763 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 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 CA 与解密CA 不一致等),采购 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4、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所使用的CA 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 览器(使用谷歌浏览器),并确保开标期间电脑网络环境畅通,以便开标时解锁。
5、为了保证开评标顺利进行,政采云线上开标功能完全实现,供应商开标所使用的电脑设备须 具有视频及语音功能。
6、有意向参与新疆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
(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 ”APP 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 系新疆 CA 服务热线 0991-2819290
7、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 库[2020]46 号),供应商及其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均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2011]450 号)中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标准的,按照磋商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政府采购政策。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民丰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地 址:民丰县吾斯塘布依南路3号

联系方式:0903-67510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鑫华锦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河滩北路143号四楼KL-0000186

联系方式:0903-20620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903-2062021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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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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