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乡镇管道燃气特许经营项目更正公告 <div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421125202601000497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浠水县乡镇管道燃气特许经营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2026-04-02

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2、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第一包、第二包)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6.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及评审专家的确定方式:①采购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共5人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和专家评委4人;②评审专家确定方式:湖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系统中随机抽取。现更正为:3、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及评审专家的确定方式:①采购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共7人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2人和专家评委5人;②评审专家确定方式:湖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系统中随机抽取。其他内容不变。

3、更正日期:2026-04-20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媒体:湖北省政府采购网、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2、以上所称供应商投标客户端是与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完成对接的供应商投标系统。3、投标人办理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CA相关事宜可咨询:400-112-9919,13367130583,操作指南下载地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zIndex/details。4、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5、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登录:“黄冈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http://58.51.104.17:8888/index_hg?redirect=%2Fdashboard”,点击“我要融资”,申请合同融资贷款,无需抵押,利率优惠,放款快。6、加快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并公告。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7、加快政府采购合同资金支付。湖北省财政厅《关于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鄂财采发【2024】3号)明文要求:鼓励采购人向具备条件的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不低于合同金额30%的预付款,对于中小企业,该比例适当提高至40%以上。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浠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浠水县清泉镇南岳庙社区百家街

联系方式:134099452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恒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浠水县清泉镇襟湖路99号

联系方式: 1827156131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方先生

电   话: 18271561314

相关下载

<i

© 版权声明
THE END
喜欢就支持一下吧
点赞14 分享
评论 抢沙发

请登录后发表评论

    暂无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