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德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南校区2号科创楼9-10楼实验室建设设备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3030026196001000001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南校区2号科创楼9-10楼实验室建设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4月1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至2026年05月09日 /至2026年05月18日
2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6年05月09日 09:30 2026年05月18日 09:30
3 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实验室操作台、中央台/边台菱形试剂架、不锈钢边台、天平台、通风柜、防爆安全柜” 见原招标文件 见更正公告附件
4 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 增加:
二、本次采购的功能和服务内容
1.实验室功能设置:
(1)微生物检验认证实验室:无菌室、P2实验室、培养室、配制室、灭菌室、试剂耗材室、菌种室、灭活室、洗消室、准备室等;
(2)农产品质量检测实训中心:微生物实训室、无菌室、组培实验室(无机处理实训室)、有机处理实训实验室、色谱室、光谱室、气瓶间、准备室;
(3)药效实验站:毒理试验室、样品室、档案室。
2.实验室服务内容:
(1)服务于绿色食品生产技术等专业教学,满足高校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食品智能化检验技术、微生物检验教学科研需求;
(2)满足承接农产品食品检验员(中级、高级)技能证书培训及认定(在校生及社会生)社会培训、技能鉴定需求;
(3)承接微生物检测社会服务;
(4)承接农药登记药效试验服务。
5 招标文件中支付方式 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额40%的预付款,中标人完成全部供货、安装、调试等工作,采购人验收合格入库并收到中标人出具全额增值税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剩余的合同款。 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额40%的预付款,中标人完成全部供货、安装、调试等工作,采购人验收合格入库并收到按采购人要求出具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确认用途为“用于出口退税”)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剩余的合同款。
6 第四部分评标办法
“技术要求响应程度”
根据招标文件的技术条款要求,全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满分。
1、技术条款中标注“★”的条款为重要条款(共13条),满足采购需求的,每一条得2分,最高得26分。
2、非标注“★”的条款为一般条款,低于采购需求(负偏离)的,每一条扣0.5分,负偏离22条及以上本小项不得分。
说明:技术要求中如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未提供视为负偏离。
根据招标文件的技术条款要求,全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满分。
1、技术条款中标注“★”的条款为重要条款(共11条),满足采购需求的,每一条得2分,最高得22分。
2、非标注“★”的条款为一般条款,低于采购需求(负偏离)的,每一条扣0.5分,负偏离30条及以上本小项不得分。
说明:技术要求中如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未提供视为负偏离。
7 采购公告 / 增加“9-10层平面图”等图纸内容,详见更正公告附件。

更正日期:2026年04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温州科技职业学院

地    址:温州市六虹桥路1000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胡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88411299

质疑联系人:王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7-884171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德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锦江路458号深蓝大厦501-1室西首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徐丽密、蒋贤德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88915899、15057790690

质疑联系人:王哲锚

质疑联系方式:13587637125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温州市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温州))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瓯江路展银大厦1606室

传    真:/

监督投诉电话:0577-85501561,0577-85501562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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