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6]-05758号-20260508-FW01-F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北华大学附属医院部分医学标本外送检验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5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付款方式 | 检测费用结算 1检测价格:乙方服务项目价格以吉林省2026年最新物价收费标准为依据,甲方按附件1所列价格折扣向乙方支付检测费用。如在协议有效期间遇政府对服务项目价格进行调整,双方按政府制定的新价格执行。甲乙双方共同承担样品检测工作,甲方负责样品的前处理,乙方负责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检测工作。 2检测业务量结算:乙方完成检验后,于每月10日前向甲方送达上个月检验项目和数量明细(对账单)并开具发票。甲方如有异议,应于接到对账单后5日内提出,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无异议,认可乙方的检验项目数量及结果。甲方应按照本协议规定向乙方支付检验费用。注:乙方已经开具发票给甲方不代表甲方已经付款,甲方须自行保留好银行付款凭证以证明履行了相应的支付义务。 3结算时间及结算方式:检测服务费用按 月 结算。每月10日前乙方向甲方送达上个月检验项目对账单(结算起始时间以乙方收到甲方的检验标本的时间为准)。对账确认后,乙方在5个工作日内开具正规合法的发票给甲方,甲方收到发票后根据资金情况在1-6个月内通过银行转账(支票)方式将检测费用汇入乙方指定账户。 开户名:吉林金域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长春硅谷大街支行 账号为:157203135095 4.甲乙双方合同终止或者协议解除合同后,甲乙双方30日内进行账目核对,由甲方为乙方出具未结账款结算单,甲方分12个月将未结账款结清。 |
检测费用结算 1检测价格:乙方服务项目价格以吉林省2026年最新物价收费标准为依据,甲方按附件1所列价格折扣向乙方支付检测费用。如在协议有效期间遇政府对服务项目价格进行调整,双方按政府制定的新价格执行。甲乙双方共同承担样品检测工作,甲方负责样品的前处理,乙方负责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检测工作。 2检测业务量结算:乙方完成检验后,于每月10日前向甲方送达上个月检验项目和数量明细(对账单)并开具发票。甲方如有异议,应于接到对账单后5日内提出,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无异议,认可乙方的检验项目数量及结果。甲方应按照本协议规定向乙方支付检验费用。注:乙方已经开具发票给甲方不代表甲方已经付款,甲方须自行保留好银行付款凭证以证明履行了相应的支付义务。 3结算时间及结算方式:检测服务费用按 月 结算。每月10日前乙方向甲方送达上个月检验项目对账单(结算起始时间以乙方收到甲方的检验标本的时间为准)。对账确认后,乙方在5个工作日内开具正规合法的发票给甲方,甲方收到发票后根据资金情况在1-6个月内通过银行转账(支票)方式将检测费用汇入乙方指定账户。 4.甲乙双方合同终止或者协议解除合同后,甲乙双方30日内进行账目核对,由甲方为乙方出具未结账款结算单,甲方分12个月将未结账款结清。 |
更正日期:2026年05月2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内容不变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华大学附属医院
地 址:吉林市解放中路12号
联系方式:0432-621661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高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街3355号硅谷商务510
联系方式:189439488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莹莹
电 话:18943948821
初审: 毕淑楷
复审: 徐莹莹
终审: 刘大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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