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汕特别合作区道路照明设施管养服务项目(A)招标公告 | ||||||||||
项目概况 深汕特别合作区道路照明设施管养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本公告附件中)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6月03日 13: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SDL2026000046 2.项目名称:深汕特别合作区道路照明设施管养服务项目 3.项目预算:5611000.00元 4.最高限价:5611000元 5.采购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如果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为分公司则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其所属集团(或总公司)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出具的授权函或承诺书,但只接受直接授权,不接受逐级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不接受同一集团(或总公司)授权两家或以上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接受集团(或总公司)与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形,该两家或以上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理);(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超过两家),不允许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禁止转包,不允许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联合体家数不超过2家(含牵头单位),投标人必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格式自定)。联合体各方签订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工作和义务权利,并同时加盖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公章。参加联合体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联合体及其成员的投标资格;。(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6.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8.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相关信息);(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9.本项目全部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本项目的承接服务商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由供应商在《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监狱企业声明函》中作出声明;未提供声明函或声明函不符合“填写指引”的,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10.具有①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②国家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新规要求三级或以上资质(旧规资格类别要求同时包括承装类、承试类和承修类,等级要求为五级或以上)。(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合计满足两项资质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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