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北院区危险性废物全过程监管信息化平台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报名(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报名资料:将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邮箱1060683748@qq.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6月08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ZB-2026-17964
项目名称:北院区危险性废物全过程监管信息化平台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2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北院区危险性废物全过程监管信息化平台):
合同包预算金额:22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2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软件集成实施服务 | 北院区危险性废物全过程监管信息化平台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2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设备15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项目内容,并交付采购方验收合格。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北院区危险性废物全过程监管信息化平台)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4)《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9)《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10)《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2)《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3)《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1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1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16)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北院区危险性废物全过程监管信息化平台)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或2025年度完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需要有二维码(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交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承诺书(以上四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或承诺书;(3)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信用记录: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8)关联关系:本项目不接受由西安市红会医院职工及其亲属投资举办的企业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磋商;(9)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投标仅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10)具备“全国危险废物全过程环境管理信息系统”的接入证明(截图即可)。(11)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1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5月26日 至 2026年06月02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网上报名(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报名资料:将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邮箱1060683748@qq.com。)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6月08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国际商务大厦A座22层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06月08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国际商务大厦A座22层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相关信息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发布。
2.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如所投本项目的供应商未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应按要求及时办理注册登记,并接受财政部门监督管理。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红会医院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建元二路北段666号
联系方式:029-865207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国际商务大厦B-1701
联系方式:187295126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杨
电话:18729512687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0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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