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采购标识标牌、印刷品供应服务商招标公告 | ||||||||||
项目概况 采购标识标牌、印刷品供应服务商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本公告附件中)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6月03日 13: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FTDL2026000052 2.项目名称:采购标识标牌、印刷品供应服务商 3.项目预算:人民币1800000.00元 4.最高限价:1800000.00元 5.采购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 );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投标;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承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收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 4.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承诺); 5.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承诺); 6.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承诺); 7.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承诺);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承诺); 9.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相关信息); 10.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供应商应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方需提供符合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投标方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符合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及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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