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纪检监察综合保障中心物业服务(绿化养护)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阜新市纪检监察综合保障中心物业服务(绿化养护)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撰写单位: 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新市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 2026-05-26
  

项目概况

阜新市纪检监察综合保障中心物业服务(绿化养护)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6月0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900-00615
项目名称:阜新市纪检监察综合保障中心物业服务(绿化养护)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600000
最高限价(元):6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第三章  服务内容、标准及相关要求

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专职1名

技术人员:副高职称以上园林景观工程师1名,中级职称2名。

养护工人:15名

(二)服务标准及要求

1、对服务企业的基本要求

1)应为本项目配备具有从业资格的服务人员,加强服务人员的培训教育,提高其履行服务工作的能力及水平。

2)应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服务规范、岗位职责。

3)定期与采购单位进行有效的沟通,适时恰当提出合理化建议,自觉接受、积极配合监督检查。

4)建立完善的服务档案,有效反映服务工作完成情况。

5)全面接受采购单位监督。采购单位发现不符合服务质量要求的,有权责令限期整改,三次整改不到位,采购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6)服务人员如不能履行工作职责,采购单位有权利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人员更换申请,成交供应商需在一周内对人员进行更换。

7)其它具体要求,以合同为准。

★2、其他要求

1)乔木养护:定期浇水,干旱及时补水,雨季及时排涝;每年施肥不少于2次,四用有机肥或复合肥。每年修剪1-2次,剪出病枯枝、徒长枝、重叠枝,树形美观,无安全隐患;树干定期涂白。重点防治蚜虫、天牛、美国白蛾、天幕毛虫、松稍斑螟、腐烂病、叶斑病等病虫害,早发现早治理,无明显病虫害;死树、危树及时清理并按要求补植。

2)灌木、绿篱养护:定期修剪,造型整齐,边缘平滑,每年修剪不少于8次,修剪垃圾及时清理;适时浇水施肥,植株生长健壮。无杂草、无枯枝,无缺株、死株,枯萎植株及时补植。

3)草坪养护:生长季定期修剪,高度控制在3-5厘米,每年修剪不少于10次,无杂草、无斑秃,覆盖率达到98%以上,及时浇水、施肥、防治病虫,排水抗旱,保持平整青绿。

4)花卉、地被养护:及时浇水、施肥、修剪残花,花期正常、花色鲜艳;清除杂草、防治病虫,枯萎植株及时补植更换。

5)园林设施维护:每日清洁,无污渍、无乱贴乱画;定期检修,确保完好、安全。灌溉系统、照明系统定期维护,无漏水、漏电,运行正常;损坏部分及时修复和更换。

6)防寒保暖,树木每年适时浇足封冻水和萌动水、树木涂白保暖、树基培土、包裹树干、设置风障等防寒措施,以利树木完全越冬和春季萌芽。

7)及时完成采购单位交办的各种工作任务。包括新增绿地的养护及新增设施维护维修管理等。

★3、所有绿化养护所需设备、材料及用具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并负责定期维修、保养。

洒水车2台,货车1台,旋耕机1台,割草机3台,绿篱机3台,草坪机3台,油锯2台,高枝油锯2台,发电机1台,水泵2台,农药喷洒设备1台、修剪工具按需提供,应急工具及其他养护所需设备按需提供。

★4、高温作业要求

1.夏季准备防暑降温物资,如盐汽水、冰袋等(由成交供应商自行准备)。

2.夏季高温季节,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避免高温时段在外作业。

(三)养护人员现场要求

1.养护人员在场期间自行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出现的事故采购人概不负责,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2.养护人员在场工作期间要按照采购人管理规定执行。

3.养护人员在岗期间要着统一工作服、夏天带统一凉帽、冬天带统一棉手套等。

4.养护人员需持有健康证上岗(上岗前采购人检查)。

(四)采购单位考核机制

采购人实行季度百分制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植物长势、修剪质量、病虫害防治、环境卫生、设施完好度、应急响应、作业规范等。考核小组出具《养护管理考核结果评价表》《政府采购履约验收书》作为付费依据。

考核结果与费用支付挂钩:

90分及以上(优秀):当季养护费全额支付;

75-89分(合格):按实际得分比例支付;

75分以下(不合格):扣除当月50%养护费,并限期整改;

连续2次考核不合格,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五)其他服务要求

1、成交供应商需加强员工安全教育与培训,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加强管理和服务范围内的安全监督检查,并承担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成交供应商责任造成的一切责任与损失。

2、遵守采购单位规章制度和保密规定,维护采购单位的合法权益,不得借采购单位的名义做虚假和不实宣传。

★3、成交供应商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执行,如遇劳资纠纷等问题,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解决。

★4、本项目不允许分包经营或将物业管理的事项转给第三方,成交供应商必须根据合同规定或采购单位要求自行全面完成物业管理事项,同时必须独立参与投标且在中标后必须由成交供应商自行经营。

★5、保持同采购单位管理职能部门的密切关系,遇有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和反馈信息,充分尊重采购单位的意见,接受采购单位的监督。

★6、严格审核录用绿化养护人员,保证特殊岗位从业人员具有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所要求的资质、等级、健康状况等证书;如有调整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应事先与采购单位协商,并将新进人员的情况书面向采购单位通报,经采购单位同意后实施。

7、及时调整采购单位评定认为不适合继续在采购单位工作的物业公司工作人员(以采购单位书面通知为准)。

8、建立从业人员考勤制度及岗前培训制度,对从业人员的工作质量、效率进行动态管理和监督。

9、采购单位不提供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的通勤班车等,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需自行解决。

10、成交供应商日常餐饮问题,采购单位提供。

★11、涉密区域服务人员需要签订保密协议。

★12、招标文件中对有证件要求的各个岗位必须在上岗前提供相关证书,如不能提供,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

★13、聘用人员产生的劳资纠纷、工伤、工亡事件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处理并承担经济和道义上的责任,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14、费用组成:

1)人工费用:绿化养护人员成本构成应按合同法、劳动法、阜新市现行法律法规的执行,包含人员工资(最低工资标准)、各种社会保险费(五险一金)及福利费。采购文件中标明的各岗位人员因法定节假日、双休日产生的加班,工会经费、通勤费、住宿补助费、餐费、加班费、服装费等相关费用需含在报价总价中,不再另行追加。

2)耗材费用:是指绿化养护服务保障中产生的原材料费用。

3)用于服务保障过程中的机械设备及工器具类由中标人自行解决。费用包含在报价中。

4)管理佣金。

5)税金。

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否则视为非实质性响应,则投标文件无效。

本采购项目参数由采购单位提供,投标人如有疑问,请与采购单位联系。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服务时间为一年,在本年度采购人考评合格后,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连续续签合同不得超过两次,合同一年一签,总合同期不得超过三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5月26日17时00分至2026年06月0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6月0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6年06月0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阜新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地点详见采购文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辽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liaoning.gov.cn)及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fuxin.gov.cn)同时下载招标文件。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除须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之外,还须登入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供应商诚信库申报及网上报名操作手册”报名登记后在线下载采购文件。 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同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及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提交,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投标文件现场递交电子档(U盘)递交截止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相同。 ★3、供应商提供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需一致,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认证等设备,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进行网络电子解密及报价解密均应在30分钟内完成。 4、 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其他未尽事宜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 6、领取采购文件方式:辽宁政府采购网和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阜新市纪检监察综合保障中心
地  址:阜新市细河区八一路东段1
联系方式:0418-62220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新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阜新市细河区龙城路7号(阜新市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418-3378836
邮箱地址:fxggzycgb006@163.com
开户行:阜新银行海兴支行
账户名称: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新市政府采购中心)
账号:120010000930207200004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贾佟佟
电  话:0418-3378836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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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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