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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静海区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静海区2026年玉米单产提升整建制推进区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JHZB20260505)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6年05月29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静海区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项目概况
静海区2026年玉米单产提升整建制推进区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南开区飞云道20增1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6月1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ZB20260505
项目名称:静海区2026年玉米单产提升整建制推进区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38.625万元
最高限价:338.625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7月底前。(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四)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代理机构根据磋商当日(查询时间为项目评审结束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五)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审方法。(六)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七)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的要求,当投标人报价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对该供应商的异常低价审查程序:A.投标人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报价平均值×50%;B.投标人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投标人报价×50%;C.投标人报价<最高限价×45%;D.评标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投标人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八)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分支机构参加本项目需出具其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及项目授权,分支机构资质按其总公司授权范围认定(以上材料须加盖公章)。2.提供2024年或2025年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机关审核通过的审计报告复印件,或2026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提供磋商截止时间起半年内至少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函(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5.提供真诚磋商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注:投标人在投标时,2、3、4项可按规定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书,无需再提交证明材料。(二)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三)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需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6月01日到 2026年06月05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飞云道20增1号
方式:现金发售,现场领取。为保证开票的准确性,建议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tianjin.gov.cn)上完成企业注册,并通过审核,否则将会影响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6月1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飞云道20增1号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6月1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飞云道20增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静海区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地址:天津市静海区曙光道1号
联系方式:022-289423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津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飞云道20增1号
联系方式:022-883035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文娟
电 话:022-88303599
天津津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5月29日 © 版权声明 文章版权归作者所有,未经允许请勿转载。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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