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长武县城市更新三年行动计划(2026-2028年)》编制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丈八五路高科尚都ONE尚城A座10F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6月08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C26001020(CGQ)
项目名称:《长武县城市更新三年行动计划(2026-2028年)》编制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89,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长武县城市更新三年行动计划(2026-2028年)》编制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989,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989,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其他服务 | 长武县城市更新三年行动计划(2026-2028年)编制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989,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署后60天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长武县城市更新三年行动计划(2026-2028年)》编制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长武县城市更新三年行动计划(2026-2028年)》编制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供应商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供应商须具有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应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注册城乡规划师证书;(4)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公司证照及经办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或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行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以上两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5)供应商须提供2025年01月0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6)供应商须提供2025年01月01日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0)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11)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页面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index.shtml)“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1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5月29日 至 2026年06月04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3:3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丈八五路高科尚都ONE尚城A座10F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6月08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丈八五路高科尚都ONE尚城A座10F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06月08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丈八五路高科尚都ONE尚城A座10F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请符合要求的潜在供应商携带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法定节假日除外)前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丈八五路高科尚都ONE尚城A座10F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2.供应商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1、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
3-3、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
3-4、《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3-5、《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财政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项目实施指南》的通知(财办库〔2023〕52号);
3-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
3-7、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或相关证明。
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长武县东大街030号
联系方式:029-342022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丈八五路高科尚都ONE尚城A座10F
联系方式:029-686838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海龙、赵醒文、赵利科、崔芮菁
电话:029-68683878
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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