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国省道干线公路轻量化车载智能巡查设备及系统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新疆国省道干线公路轻量化车载智能巡查设备及系统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6月05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D-ZZQGL2026018 

    项目名称:新疆国省道干线公路轻量化车载智能巡查设备及系统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820000  

    最高限价(元):410000,41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新疆国省道干线公路轻量化车载智能巡查设备及系统服务项目标项1 

   数量:4     

   预算金额(元):410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车载智能巡查设备及系统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硬件设备、数据解析服务(1年服务期)、系统融合开发三个部分:
(1)4套硬件设备的采购、运输、指导安装及调试、试运行、参与验收、培训服务、故障维修、日常维护、更新换代等服务。
(2)数据解析服务(1年服务期):将病害图片,通过AI识别解析,转化为病害详细数字信息,如采集时间、病害类型、所在路段、桩号位置、经纬度、尺寸等多维度信息;服务期限内可提供AI识别算法升级;每月末提交该月巡检报告。
(3)数据接入服务(1年服务期):
①统一身份认证:支持与省级公路智能巡查巡检平台进行统一身份认证对接,采用OAuth2.0协议结合国密SM2算法实现双重认证机制,确保车载移动端用户账号与省级平台账号体系互通,满足安全登录与权限管控要求。②巡检基础数据同步:完成身份认证后,系统自动从省级公路智能巡查巡检平台获取巡检人员信息、车辆信息及巡检路线信息,实现本地任务与省级平台数据的实时同步,确保巡检任务闭环管理。③设备在线状态上报:按照省级平台接口规范要求,实时向平台上报车载巡检设备的在线状态,包括设备启动、运行、离线等状态变化,保障平台对各接入设备运行状况的动态监控与统一管理。④轨迹数据上传:按照省级平台接口规范要求,实时上传巡检设备轨迹经纬度坐标至省级巡检平台,坐标数据须同时支持GCJ-02(国测局坐标系)与WGS-84(世界大地坐标系)双格式输出,高程数据须包含北斗差分修正值,确保定位精度满足应用要求。⑤巡查主要信息上传:按照省级平台接口规范要求,上传每次巡查任务的主要过程信息,包括巡查日期与时段、路面基本状况信息、巡检人员信息、所用车辆信息、巡检类型、天气信息及巡检路线信息等,全面记录巡查过程要素,支持平台数据留存与统计分析。⑥问题信息上传:按照省级平台接口规范要求,将巡检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信息实时或批量上传至省级平台,上传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问题类型、问题详细描述、估算工程量、问题所在位置经纬度坐标(GCJ-02及WGS-84双格式)、发现时间等关键信息。⑦问题影像及标注信息上传:按照省级平台接口规范要求,上传巡检过程中针对发现问题所采集的现场照片、视频影像资料及对应的标注信息(含病害类型标签、位置标注框、问题描述标注等),确保图文信息完整对应,满足省级平台数字化归档与溯源管理要求;具体内容及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备注:设备供货及系统服务地点阿勒泰、昌吉、伊犁、哈密等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标项二    

   标项名称: 新疆国省道干线公路轻量化车载智能巡查设备及系统服务项目标项2 

   数量:4     

   预算金额(元):410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车载智能巡查设备及系统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硬件设备、数据解析服务(1年服务期)、系统融合开发三个部分:
(1)4套硬件设备的采购、运输、指导安装及调试、试运行、参与验收、培训服务、故障维修、日常维护、更新换代等服务。
(2)数据解析服务(1年服务期):将病害图片,通过AI识别解析,转化为病害详细数字信息,如采集时间、病害类型、所在路段、桩号位置、经纬度、尺寸等多维度信息;服务期限内可提供AI识别算法升级;每月末提交该月巡检报告。
(3)数据接入服务(1年服务期):
①统一身份认证:支持与省级公路智能巡查巡检平台进行统一身份认证对接,采用OAuth2.0协议结合国密SM2算法实现双重认证机制,确保车载移动端用户账号与省级平台账号体系互通,满足安全登录与权限管控要求。②巡检基础数据同步:完成身份认证后,系统自动从省级公路智能巡查巡检平台获取巡检人员信息、车辆信息及巡检路线信息,实现本地任务与省级平台数据的实时同步,确保巡检任务闭环管理。③设备在线状态上报:按照省级平台接口规范要求,实时向平台上报车载巡检设备的在线状态,包括设备启动、运行、离线等状态变化,保障平台对各接入设备运行状况的动态监控与统一管理。④轨迹数据上传:按照省级平台接口规范要求,实时上传巡检设备轨迹经纬度坐标至省级巡检平台,坐标数据须同时支持GCJ-02(国测局坐标系)与WGS-84(世界大地坐标系)双格式输出,高程数据须包含北斗差分修正值,确保定位精度满足应用要求。⑤巡查主要信息上传:按照省级平台接口规范要求,上传每次巡查任务的主要过程信息,包括巡查日期与时段、路面基本状况信息、巡检人员信息、所用车辆信息、巡检类型、天气信息及巡检路线信息等,全面记录巡查过程要素,支持平台数据留存与统计分析。⑥问题信息上传:按照省级平台接口规范要求,将巡检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信息实时或批量上传至省级平台,上传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问题类型、问题详细描述、估算工程量、问题所在位置经纬度坐标(GCJ-02及WGS-84双格式)、发现时间等关键信息。⑦问题影像及标注信息上传:按照省级平台接口规范要求,上传巡检过程中针对发现问题所采集的现场照片、视频影像资料及对应的标注信息(含病害类型标签、位置标注框、问题描述标注等),确保图文信息完整对应,满足省级平台数字化归档与溯源管理要求;具体内容及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备注:设备供货及系统服务地点库尔勒、和田、乌鲁木齐、阿克苏等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2026年7月15日前完成设备安装与系统融合开发,自设备及软件安装部署完成验收合格之日起对本项目进行1年设备、软件运维、数据解析服务工作。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5月25日2026年06月04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6月05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6年06月05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781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黄河路 252 号

联系方式:0991-52822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198号丽景中央城9号楼6层

联系方式:132099068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顺明

电 话:13209906878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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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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