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矫治中心架空层教学楼建设项目采购公告 | ||||||||||
项目概况 矫治中心架空层教学楼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本公告附件中)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6月12日 13: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DL2026000895 2.项目名称:矫治中心架空层教学楼建设项目 3.项目预算:1857000.00元 4.最高限价:1857000.00元 5.采购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总公司或分公司只允许一家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分公司名义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的上一级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函,以及提供总、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相关信息); 8、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 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承诺); 9、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承诺); 10、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有效期内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11、根据《〈关于严厉惩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若干措施(试行)〉的实施细则》要求,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处于红色警示且警示期内的,不得参于投标(投标人无需提供此资料,开标当天以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查询“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址:http://zjj.sz.gov.cn/)“红色警示”为准); 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投标人须是中小微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监狱企业声明函》【①声明函样式见本招标文件第一册专用条款第三章投标文件组成要求及格式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监狱企业声明函”章节提供的格式;②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声明函或不符合要求的,作投标无效处理。
|
||||||||||
| |


暂无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