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人民法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晋江市人民法院委托,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350582]MZZJ[GK]2026001、晋江市人民法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晋江市人民法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6月12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582]MZZJ[GK]2026001

项目名称:晋江市人民法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200,000.00元

采购包1(物业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2,2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2,2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C21040000-物业管理服务 物业服务 2(年) 负责晋江市人民法院区域范围内卫生保洁、会务保障、公共设施设备运行维修维护、对外专项维保设备维护监管、绿化养护、安保工作等工作,按照实际工作需要配备物业服务人员,共需项目经理、会务、保洁员、安保、水电工、绿化工等20人,上岗人员具备上岗应具备的素质,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 2,200,000.00 物业管理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时间为24个月,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否则响应无效。投标人须满足下述①-③任一条款的规定,并提供相应材料:
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投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
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注:
1.投标人应按照投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2.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3.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05-22 2026-05-2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06-12 09:3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青阳街道崇德路金融广场1幢、2幢连接体101、107单元开标室5厅(晋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晋江市人民法院

地址:福建省晋江市青阳街道崇德路38号

联系方式:0595-856812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区13层

联系方式:0591-876778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鹏、游秀敏、郑欣、郑文华

电话:0591-87677863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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