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法院后勤管理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01012026000448

二、项目名称:后勤管理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执行标准 评审总得分
成都市鹏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成都市新津区安西镇月花村24组 1,000,000.00元 早餐(单价):11元
午餐(单价):25元
晚餐(单价):8元
98.93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成都市鹏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编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C22040000 C22040000 餐饮服务 后勤管理服务 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法院指定地点,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根据膳食营养搭配,全年向机关工作人员提供每日3餐就餐保障,加班餐仅向值(加)班人员供应,接待餐据实结算。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年,合同一年一签(经年度考核合格后签订下一年度采购合同) 供应商必须保证饭菜质量,严禁经营腐烂变质食品,确保原材料进货渠道正规。所有蔬菜应使用当季时令蔬菜,蔬菜和肉类应为当日新鲜采购,大米应使用优质大米等,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C22040000 C22040000 餐饮服务 后勤管理服务 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法院指定地点,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根据膳食营养搭配,全年向机关工作人员提供每日3餐就餐保障,加班餐仅向值(加)班人员供应,接待餐据实结算。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年,合同一年一签(经年度考核合格后签订下一年度采购合同) 供应商必须保证饭菜质量,严禁经营腐烂变质食品,确保原材料进货渠道正规。所有蔬菜应使用当季时令蔬菜,蔬菜和肉类应为当日新鲜采购,大米应使用优质大米等,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C22040000 C22040000 餐饮服务 后勤管理服务 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法院指定地点,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根据膳食营养搭配,全年向机关工作人员提供每日3餐就餐保障,加班餐仅向值(加)班人员供应,接待餐据实结算。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年,合同一年一签(经年度考核合格后签订下一年度采购合同) 供应商必须保证饭菜质量,严禁经营腐烂变质食品,确保原材料进货渠道正规。所有蔬菜应使用当季时令蔬菜,蔬菜和肉类应为当日新鲜采购,大米应使用优质大米等,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严旭(采购人代表)王佳佳黄颖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川财采〔2020〕74号)招标代理服务费以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按定额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7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计划备案号:51010026210200050725[2026]00655
2、采购品目:C22040000 餐饮服务
3、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4、监督管理部门:成都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28-61882648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法院

地址:成都市新津区五津街道迎宾大道212号

联系方式:冯老师 028-825560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智航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敬业路108号28栋1单元13层2号

联系方式:王女士 028-615056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蒲女士

电话:028-87766818

四川智航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06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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