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SDGP370000000202602002671-1
二、项目名称:鲁粤数字消费创新合作暨“好品山东”走进粤港澳大湾区电商产业赋能对接活动(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山东广播电视台 | 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8567号 | 1,568,000.00元 | 87.69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山东广播电视台)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1-1 | 生活消费品展览服务 | 鲁粤数字消费创新合作暨“好品山东”走进粤港澳大湾区电商产业赋能对接活动服务 | 完成鲁粤数字消费创新合作暨 "好品山东" 走进粤港澳大湾区电商产业赋能对接活动的整体策划、统筹执行及全流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启动仪式、鲁粤好品互动体验展、主题交流会、电商对接恳谈会、跨境电商对接恳谈会、"鲁品入粤" 电商选品赋能对接会等所有环节的策划与执行嘉宾邀请与接待、场地及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对接活动组织、考察调研支持、宣传推广、人员团队保障、后续服务及采购人要求的其他相关工作 | 按照采购人要求,完成本项目的整体策划、统筹执行及全过程服务保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活动整体策划与统筹执行负责活动全流程策划,包括但不限于启动仪式、产品展示、主题交流会、对接恳谈会等活动执行方案,负责活动现场的整体统筹、人员调度、流程管理、秩序维护及应急处理。2. 嘉宾邀请与接待服务按照活动总体方案要求,协助邀请嘉宾并负责嘉宾的行程沟通、接待安排、发言安排、席次统筹、现场引导等全流程接待服务。3. 场地及会务服务提供符合活动规模与需求的会议场地,完成主会场、展览区、洽谈区、签到区等的整体设计、搭建、拆除及物料设计制作发放。提供活动所需的技术设备及保障,负责活动期间的会务服务等。4. 展览展示服务搭建山东、广东好品展。不少于40家参展企业的展位设计、搭建、陈列指导、电力接入、网络接入等基础保障。5. 对接活动组织服务组织电商对接恳谈会、电商选品赋能对接会,提供会前匹配、现场撮合、会后跟踪服务。6. 考察调研支持服务协助安排省领导及参会代表赴广州头部电商平台、MCN机构、跨境电商企业等的考察调研活动,做好考察线路规划、行程对接、车辆保障(商务车或中巴车)、现场协调、随行服务等工作。7. 宣传推广服务负责活动前后的宣传推广工作,配合采购人完成其他宣传推广任务。8. 人员团队要求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类似省级以上大型会议、展览或电商对接活动的统筹执行经验;核心执行人员不少于8人:具备文案策划、设计搭建、会务执行、嘉宾接待、宣传推广等综合能力;指定专人作为联络人,与采购人保持每日沟通,及时汇报工作进展。9. 后续服务配合采购人完成活动总结、资料汇编、财务决算整理、满意度调查等后续工作。10. 其他服务按照采购人要求完成本次活动的其他相关工作。 | 2026年6月上旬,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履约完成 | 按采购文件和合同要求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延羽、崔健、王乐宁(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招标文件规定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9544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鲁粤数字消费创新合作暨“好品山东”走进粤港澳大湾区电商产业赋能对接活动):
| 供应商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综合得分 |
|---|---|---|---|
| 山东广播电视台 | 通过 | 通过 | 87.69 |
| 山东七公兄弟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80.67 |
| 山东华韵文化传播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80.01 |
| 济南梅蓝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75.99 |
未成交供应商的未成交原因::山东七公兄弟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综合评审得分较低);山东华韵文化传播集团有限公司(综合评审得分较低);济南梅蓝广告传媒有限公司(综合评审得分较低);
项目经理:刘琼、张文龙、倪静静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山东省商务厅
地址:济南市市中区历阳大街6号
联系方式:0531-517635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山东全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旅游路21348号
联系方式:138053103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琼、张文龙、倪静静
电话:13805310318
山东全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6月01日
© 版权声明
文章版权归作者所有,未经允许请勿转载。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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