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法院司法辅助服务采购,供应商根据工作需要,提供规范、高效、安全的服务,保障法院审判执行等工作正常运转。服务时间为周一至周五工作日,每日服务时长 8 小时,总服务期限为一年(以签订合同之日起算,约249个工作日)。
二、服务内容
(一)事务性辅助服务
立案辅助:立案引导、材料接收、形式审查、信息录入、缴费指引、分案流转等。
庭审记录:负责开庭前准备工作,开庭、调解、询问等全程笔录记录,对当事人及代理人的发言、举证、质证及辩论要点等准确记录,庭审后认真核对笔录,并组织诉讼参与人签字确认。
卷宗整理:负责整理案卷材料,规范装订、妥善保管案卷,确保卷宗完整,及时归档等。
文书协助:协助法官对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通知书等司法文书进行校对、印刷等,确保格式正确、文字准确等。
文书送达:协助法官以直接、邮寄、电子、公告等方式送达法律文书,跟踪回执,确保送达合法有效等。
流程办理:协助法官办理立案登记、分案、排期、结案、移送等相关案件流程操作,及文书上网等。
其他工作:完成审判执行其他事务性辅助服务。
服务时长:约41832小时(8小时/日×约249日×21)
(二)警务辅助性服务
安检安保:协助司法警察进行外来人员安检,查验证件与随身物品,禁止违禁品进入法院,巡逻办公区、审判区、诉讼服务中心等,排查安全隐患,维护院内治安等。
押解值庭:协助司法警察进行押解看管、庭审值庭,维护法庭秩序,制止扰乱庭审行为等。
协助执行:协助民事执行、查封、扣押等工作,维护现场秩序,防范暴力抗法,参与现场警戒等。
应急处置:协助疏导涉诉信访,妥善处置群体事件与突发事件,以及重大审执活动安全警卫等。
其他工作:完成机关安全其他警务辅助性服务。
服务时长:约27888小时(8小时/日×约249日×14)
(三)执法执勤辅助性服务
出行服务:为保障法院外出执法执勤等办公办案需要,提供公务用车出行服务。对公务用车进行日常检查,及时上报故障并协助维修,保持车辆良好状态。
安全驾驶: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安全驾驶公务车辆,保障公务出行无违章、无责任事故。
其他工作:配合公务用车调度管理,完成其他执法执勤用车辅助性服务。
服务时长:约19920小时(8小时/日×约249日×10)
三、服务保障
服务供应商提供服务需及时高效、保质保量,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密规定以及法院内部各项规章制度,不得泄露在提供服务过程中知悉的任何国家秘密、审判秘密及其他内部信息。
四、报价方式
投标报价为一次性包干总价,包含供应商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费用。
商务部分
1、履约期限:签订合同后一年
2、履约地点:法库县人民法院
3、付款方式及条件:服务费按月支付,在采购人对供应商提供的服务验收合格后,由供应商开具合规发票,采购人支付款项。
4、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政采(2017)603号】规定执行。
验收程序:采购人组织
验收报告:采购人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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