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秀屿区埭头镇人民政府安保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结果公告(采购包1)

一、项目编号:[350305]PTCX[CS]2026002-1

二、项目名称:莆田市秀屿区埭头镇人民政府安保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福建省国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温陵路与泉秀路交叉路口远太大厦11-(C)、(B) 1,186,200.00元 98.86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莆田市秀屿区埭头镇人民政府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类(福建省国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报价明细内容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保安服务 莆田市秀屿区埭头镇人民政府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莆田市秀屿区埭头镇人民政府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莆田市秀屿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符合招标文件及采购人的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为1年,具体以双方签订的采购合同约定为准不早于上一年度的保安服务合同期结束之日 符合招标文件及采购人的服务标准 1,186,20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卢海滨
评审专家: 蒋美凤 陈万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成交金额小于100万(含)元人民币的,按成交金额的1.5%;100万到500万(含)元人民币的,超过100万元部分按0.8%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以转账、电汇付款方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服务费缴纳账户信息: 开户名–莆田市城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华亭支行,账号—13440301040003774。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莆田市秀屿区埭头镇人民政府安保服务采购项目:1.6489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莆田市秀屿区埭头镇人民政府

地址:莆田市秀屿区

联系方式:18030365096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莆田市城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

联系方式:186069065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先生

电话:18606906512

莆田市城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6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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