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县社会力量购买服务代理村级财务记账项目2标段蕲南片区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div

>一、项目编号

ZB0107-202604-HJFW0507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421126-2026-00502

三、项目名称

蕲春县社会力量购买服务代理村级财务记账项目2标段蕲南片区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大信沃思财务顾问(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武汉东湖开发区高新大道666号武汉国家生物产业基地项目B、C、D区研发楼B1栋

中标(成交)金额:95.91(万元)

综合评分法:90.05(分)

服务类

名称:蕲春县社会力量购买服务代理村级财务记账项目2标段蕲南片区

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将根据每年服务质量考核结果与中标人续签合同。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五、评审小组成员

郑亮升,刘秀成,吴秀丽,陈明,梅春梅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6-05-27

2、评审地点: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14评标室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规定,经与采购人协商,由中标人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11﹞534号文及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2002﹞1980号)规定标准的100%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不足5000元,按5000元收取)。

2、收费金额:1.4387(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一)监督部门名称:蕲春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 地址:蕲春县漕河镇漕河大道 200 号 投诉热线:0713-7225067 投诉邮箱:3324567347@qq.com (二)本结果公告期为 1 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书面形式(包括线上)向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交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及联系电话、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列明质疑事项的同时,依法举证),逾期将不再受理。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蕲春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蕲春县漕河镇漕河一路 28 号

联系方式:134699001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联系方式:027-872719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洪文金、王丹萍、余轶菲

电   话:027-8727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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