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BMC-20262059G磋
二、项目名称:知识产权综合体运营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 1 | 报价(元/年):1030000(元) | 宁波市甬江知识产权研究院 | 宁波市高新区扬帆路999弄B3号楼6楼 |
2.废标结果:
|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知识产权综合体运营服务项目 | 知识产权综合体运营服务项目 | 根据采购文件要求 | 根据采购文件要求 | 标项1,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三年,服务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根据供应商上年度合同履约、项目资金审批等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合同。 | 根据采购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徐明亮,俞雄武,施军(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1.根据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和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收费费率为取费标准。
2.以成交通知书确定的成交总金额为计算基数,结合上述费率标准计算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用。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524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地 址:宁波市高新区甬江大道2660号新材料(国际)创新中心A区A5幢4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施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978968
质疑联系人:董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9789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名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江汇城496号姚江时代14幢3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金生华、王立挺、何晟昊、江森杰、王裕挺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626182
质疑联系人:方芳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10127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19号
传 真:/
联系人 :张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388399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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