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JY-20260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兴湖路衔接龙海一路挡土墙防护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4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日期:2026-05-11,更正为:2026-05-14。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5-13 15:00:00,更正为:2026-05-20 15:0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6-05-13 15:00:00,更正为:2026-05-20 15:00:00。
(1)原磋商公告及磋商文件第一章“磋商邀请”关于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第3、4点描述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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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供应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以上证书扫描件。(若为联合体响应,则联合体各方均需要满足) 4)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施工员1人;质量检查员1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教育协会颁发的相应的岗位证书;安全员1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注册单位必须为响应供应商。 |
现修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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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供应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以上证书扫描件。(若为联合体响应,则联合体各方均需要满足) 4)供应商仅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供应商仅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供应商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二级(或以上)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施工员1人;质量检查员1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教育协会颁发的相应的岗位证书;安全员1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注册单位必须为响应供应商。 |
资格性审查表相关内容同步修改。
(2)原磋商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其他商务需求第3、6点描述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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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数性质 |
编号 |
内容明细 |
内容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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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项目负责人 |
拟派驻项目负责人为具有市政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提供相应的职称证书扫描件及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供应商为其购买的社保缴交证明材料(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社保缴交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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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施工业绩 |
供应商(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2021年1月1日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的同类项目(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等中选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或验收报告扫描件。 |
现修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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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数性质 |
编号 |
内容明细 |
内容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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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项目负责人 |
拟派驻项目负责人为具有工程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提供相应的职称证书扫描件及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供应商为其购买的社保缴交证明材料(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社保缴交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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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施工业绩 |
供应商(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2021年1月1日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的同类项目(工程施工)业绩。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等中选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或验收报告扫描件。 |
(3)原磋商文件第四章“评审”中详细评审表商务部分关于“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业绩”的评审标准描述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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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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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分 |
项目负责人 (3.0分) |
拟派驻项目负责人为具有市政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得3分。 注:需提供相应的职称证书扫描件及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供应商为其购买的社保缴交证明材料(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社保缴交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或缺项漏项或模糊不清专家无法认定的均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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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3.0分) |
具有市政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3分。 注:需提供相应的职称证书扫描件及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供应商为其购买的社保缴交证明材料(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社保缴交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或缺项漏项或模糊不清专家无法认定的均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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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业绩 (15.0分) |
供应商(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2021年1月1日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的同类项目(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每项得3分,本项最高得15分。 注: ①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等中选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或验收报告扫描件;②同一业主在同一招标/采购项目中续签的合同/协议不重复计分;③未按要求提供或缺项漏项或模糊不清专家无法认定的均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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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修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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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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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分 |
项目负责人 (3.0分) |
拟派驻项目负责人为具有工程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得3分。 注:需提供相应的职称证书扫描件及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供应商为其购买的社保缴交证明材料(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社保缴交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或缺项漏项或模糊不清专家无法认定的均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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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3.0分) |
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3分。 注:需提供相应的职称证书扫描件及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供应商为其购买的社保缴交证明材料(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社保缴交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或缺项漏项或模糊不清专家无法认定的均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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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业绩 (15.0分) |
供应商(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2021年1月1日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的同类项目(工程施工)业绩,每项得3分,本项最高得15分。 注: ①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等中选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或验收报告扫描件;②同一业主在同一招标/采购项目中续签的合同/协议不重复计分;③未按要求提供或缺项漏项或模糊不清专家无法认定的均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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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5月0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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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建设项目事务中心
地 址:惠州大亚湾区澳头新澳大道5号
联系方式:0752-55560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惠州市惠佳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惠州大亚湾澳头中兴中路18号三楼313室(仅限办公)
联系方式:0752-73810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0752-7381002
惠州市惠佳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5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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