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阳工程咨询(宁波)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审前调解指导中心数字法庭设备建设招标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YYCG-2026-1061

二、项目名称: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审前调解指导中心数字法庭设备建设招标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报价:587820(元) 宁波华力信息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宁波市海曙区望京路186号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1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审前调解指导中心数字法庭设备建设招标项目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审前调解指导中心数字法庭设备建设招标项目 法正、海康威视、天创恒达等 FZCS-9000UHD、HDB525A9、G36832等 1 58782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董凯文,史建坚,王力争,陈恺,冯开甬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招标代理费:暂按采购预算60万元作为计费基数计算,结算以中标单位的中标价作为计费基数,招标代理费按照《宁波市招标(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指引》货物类收费标准结合中选价格8640元计取,专家费由采购人支付,招标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864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地 址:宁波市江北区清河路2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56103026

质疑联系人:车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561031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宇阳工程咨询(宁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金隅大成时代5号楼18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刘翠央、丁一珊、周王军、官钰敏、朱晓祺、李娜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313002

质疑联系人:张秋云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313002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江北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 宁波市江北区大庆南路181号

传 真:/

联系人 :张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7388032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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