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兵山市第九小学薄改与能力提升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调兵山市第九小学薄改与能力提升项目更正公告

撰写单位: 调兵山市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6-06-09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6-211281-0056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调兵山市第九小学薄改与能力提升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05-19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中增加了核心产品智慧黑板和增加了强制性节能产品为智慧黑板和计算机设备。变更了商务条款的部分内容,具体内容详看招标文件。变更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30日9时。
更正日期:2026年06月09日10时43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响应)文件同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邮箱提交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请使用压缩包的形式加密备份文件,密码自行保存,并以项目名称+供应商单位名称命名,本项目接收加密备份文件电子邮箱∶dbssggzyjyzx@163.com),并保证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2、投标人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投标人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请按照相关通知及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应自行准备好CA锁及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 4、投标人可参考《关于规范编制投标(响应)文件的提醒函》 (https:ggzy.ln.gov.cnzytz202505t20250526_5430284.html)附件所列“投标(响应)无效情形清单”,自行对照检查投标文件,避免因投标文件编制问题导致投标无效。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调兵山市第九小学
地  址:调兵山市中华路3号
联系方式:024-769904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调兵山市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辽宁省铁岭市调兵山市工人大街7号
联系方式:024-792790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旭飞
电  话:18041096002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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